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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台规章保护内蒙古自治区阴山岩画

出自:大中华书画网    发表时间:2012/8/11 9:26:34    点击率:1489

  为更好地保护内蒙古阴山地区从旧石器时代延续到清代的珍贵岩画遗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近日公布了《阴山岩刻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据了解,这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自2010年公布《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办法》以来,第二次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布的政府规章。《阴山岩刻遗产保护管理办法》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用于阴山岩刻遗产及其环境的保护与管理。
  《阴山岩刻遗产保护管理办法》规定,阴山岩刻遗产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所有建设项目要在体量、规模等方面与遗产的生态环境相协调,其设计方案均应经文物考古部门和阴山岩刻遗产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相关程序报批。
  同时,禁止在阴山岩刻遗产区和缓冲区内进行任何危害阴山岩刻遗产安全、破坏自然环境或污染自然环境的建设、生产活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在阴山岩刻遗产区内从事文物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以及科学研究等活动。
  此办法中还提到,阴山岩刻遗产保护与管理经费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同时,积极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社会捐赠、国际援助等形式,多渠道筹集阴山岩刻遗产的保护与管理资金。
  阴山岩刻主要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阴山地区,具有数量多、分布广、环境差等特殊性。目前发现岩画集中分布区50余处,分布点150余个,单体画面5万余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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