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中国书画网</h1>
首 页
网站简介
历代书画家
近现代名家
当代名家
院士展厅
分类展厅
书画销售
人体艺术
书画知识
联系我们
 
最新动态
+ 艺术动态
+ 书画征稿消息
+ 全国展览获奖入选名单
+ 拍卖消息
+ 书画展览消息
+ 书画收藏
+ 艺术争鸣
+ 书画新闻
参展指南
我要参展
参展须知
 
 
 您现在的位置: 大中华书画网 >> 书画知识 - 14万画作《早报春信》被画家定为赝品法院判卖画者退钱

14万画作《早报春信》被画家定为赝品法院判卖画者退钱

出自:大中华书画网    发表时间:2012/6/18 9:43:49    点击率:2593

  徐先生花14万元买了画家霍春阳的画作,但经画家本人“鉴定”却非真品。之后卖家坚持不肯退画,还称画家本人无权定画真伪。今天上午,一中院终审判决认定当代画家对自己作品的鉴定有“权威性”,故认定涉案画作并非真品。
  2011年5月31日,赵某向徐先生出示了一幅画作《早报春信》,并称该画为当代著名画家霍春阳的真迹,双方后以14万元的价格成交。
  收画后,徐先生找到画家霍春阳鉴别该画,得到的回应是并非本人手笔。为此徐先生将赵某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双方买卖合同,索还14万元画款。
  赵某辩称,徐先生交给法庭的画作,并不是当初自己卖给徐先生的那幅,但又没提出相关证据。
  后一审法院认定:作为《早报春信》真品的画家,霍春阳对作品真伪的鉴别有权威性,故根据公证书中霍春阳的证人证言,可认定赵某交付徐先生的画作并非霍春阳真迹。
  基于此,徐先生与赵某对货物质量存在重大误解,对于双方因买卖画作所产生的合同关系,应予撤销,合同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故法院支持了徐先生的全部诉求。
  宣判后,赵某提出上诉。他认为由于道德风险的问题,书画作品真伪的鉴定不能由作家本人来鉴定,应由司法鉴定机构来做。徐先生的代理人则称,目前根本没有司法鉴定机构能够说清楚专业画作的真伪。
  那么,画家本人对自己作品的真伪是否有发言权?一中院对此认为,对当代画作而言,画家对作品真伪有决定权,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并不高于画家本人的鉴定意见,因此,法院采纳画家本人的意见,认定画作并非真品。
  一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阅读:
  
霍春阳,1946年出生于河北清苑县。现任天津美术学院中国画系系主任、教授,天津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天津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天津画院院外画师,天津青年美协顾问,《人民日报》神州书画院特聘画家,新华社新华书画院特聘画家,中央电视台书画院特聘画家,硕士研究生导师。天津市第十届政协委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http://www.zhsh5000.com/grzt.asp?id=551更多了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广告联系 | 本站章程 | 版权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方式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Copyright © 2008 -2010 汉唐书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6093847号-1 
总部:中国·北京 事业发展部:广东·惠州  联系电话:0752-2356123 邮箱:zhsh5000@163.com
中国文明网